各位老师、同学:
在学校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将开始新一轮优秀贫困大学生科研助理的选拔,此次拟设置10个科研助理岗位,申报分为三个阶段,具体申报要求、时间及确定方式如下:
一、第一阶段:教师申报
1、申报要求、条件:
在岗教师,能保证一定的指导时间;
原则上需承担了省部级科研项目;
在同等条件下,向青年博士倾斜。
2、申报办法与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又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在OA中下载填写《2016年优秀贫困大学生科研助理导师信息表》(附件一),于本周日(9月18日)下午5:00前OA发给学工办郭萍。
二、第二阶段:学生申报
1、申报要求、条件:
已建档的贫困学生;
无补考、作弊等行为,综合学业应为优良、平均绩点大于2.5;
能保证在老师的指导下安全、 认真地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2、申报办法与申报时间:
学院在教师申报结束后及时讨论确定导师名单,并公布导师信息,开始受理学生申报。请符合条件又有申报意向的学生在学院网页下载填写《优秀贫困大学生申请科研助理岗位申报表》(附件二),于下周三(9月21日)中午12:00前交到学院学工办郭萍老师处。《申报表》中应按要求填写意向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
三、第三阶段:科研助理的确定
根据提交申请的情况,结合指导教师、学生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学工办、教学办的认定情况,学院院务会专门讨论后提出最终人选,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审批。
四、管理方法
1、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与科研助理间可另行约定一些具体的管理事项。
2、学生应在指导教师安排下每周保证一定的研究时间, 每季度应填写《优秀贫困大学生科研助理岗位考核表》(见附件3),指导教师签字后报学院学工办存档。
3、科研助理每学期末应上交书面总结,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报学院学工办存档。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2日
【编辑:g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