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有关规定及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优秀学生个人及集体评优的通知中的评选标准,拟评选出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个人评优名单及集体,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1、2),公示期自9月27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下午3点截至。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学生基本信息有误的,请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杨红霞老师反映。
地址:第一实验楼209办公室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
2021年9月27日
【化环学院】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评优汇总表(先进集体).xlsx
【化环学院】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评优汇总表(先进个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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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化环学院】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评优汇总表(先进集体).xlsx (0.01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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