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及细则》、《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申请人自愿申请,根据申报人政治思想素质、学业表现和申报材料(含附件),经评审委员会核查、评审,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获得2021年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舒军
一等学业奖学金: 舒军、李桂君、王广莉、严美华;
二等学业奖学金: 饶飞洋、周珊合、李萍、李欢、熊敏、马皓杰;
三等学业奖学金: 杨财、伏田田、陈琦、奉阳润、张婷婷、周维、李蓓遥、张晋原、沙敬崎、杨旭升。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委员会反应,联系人:王露梅,电话:1598315355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编辑:学工办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