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1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班级评审小组评议,经学院评审小组核查,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7日-11月19日
若对推荐工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王露梅,电话:0813-5505603。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公示【化环学院】附件9 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xls (0.10M)[下载]
【编辑:学工办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