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有关规定及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优秀学生个人及集体评优的通知中的评选标准,拟评选出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个人评优名单及集体,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自9月27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中午12点截至。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学生基本信息有误的,请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宋磊老师反映。
地址:第一实验楼218办公室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化环学院】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评优汇总表.xlsx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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