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银川市’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燃气(液化气)安全工作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学校《关于开展本学期末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学校燃气(液化气)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安全责任,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运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6月27日上午,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张国成书记带队,临时负责人钟俊波副院长、符宇航副院长、李玉龙副院长和郑兴文副书记组成的检查组对学院实验室,特别是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进行了检查。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检查组全面检查了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了燃气(液化气)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高温高压反应设备设施使用及消防安全设施。
检查组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实验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信息牌缺损、安全区标识不明、气瓶固定不稳、杂物堆放过多及电路接入不规范等个别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随行的实验中心工作人员作好记录,建好安全隐患台账,之后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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