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川轻化〔2022〕83号)中的《四川轻化工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学生认定办法(暂行)》等文件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0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到第一实验楼223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联系电话:13508178925,逾期不再受理。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附件2-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认定汇总表(化环学院)2023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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