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评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及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的评选基本条件和具体评选办法,经本人申请,学院复核材料,综合评定,现拟推荐评选出2025届本科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拟评名单公示,具体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4月25日—4月29日)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党委、团委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逾期不再受理。
化环学院党委:第一实验楼218电话:5505602
化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一实验楼211 联系人:宋磊
电话:5505603、13778560365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2025届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定初评名单的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