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及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优秀学生个人及集体评优的通知中的评选标准,经本人申请(先进集体由班级申请),学工办审核,学院评审,拟评选出2024—2025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个人及集体评优初评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三天:9日-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不符合评选条件、学生基本信息有误等情况,请向学院党委、团委学工办、团委学生会反应,逾期不再受理。
化环学院党委:第一实验楼218,电话:5505602
化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一实验楼211,董利军:5505603、13778530213
团委学生会杨佳奇:13778530213、18081800519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