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招生计划指标调整,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会议研究确定:按复试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依序(已被他校录取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递补拟录取1名考生。名单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复试专业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复 试 成 绩 | 初 试 | 综 合 成 绩 | 学习形式 | 是否拟录取 | 备注 |
成 绩 |
1 | 085701 | 环境工程 | 106163085700846 | 尹丽 | 68.37 | 309 | 64.43 | 全日制 | 是 | |
请拟录取考生按学校《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要求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从即日起一周内邮寄给学院。
请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原件及将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同时邮寄给学院。
收件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13508176580
收件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第一实验楼217室
学院收齐体检表后,将体检合格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部核定。研究生部将拟录取名单与招生计划核定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须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