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时长录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志愿者提供服务证明材料,学工办核查志愿者服务信息,拟补录志愿者服务时长公示情况见附件1。
公示期为3天(3月22日-3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党委或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反映电话:5505603,550560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公示 化环学院 附件1:’志愿四川’平台志愿服务时长统计表 - 副本.xlsx (0.01M)[下载]
【编辑:学生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