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自愿提交认定申请表,班级评议小组认定、学院助学工作组审核, 吉皮五加等540名同学通过了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对推荐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助学工作小组反映,联系地址:汇东校区第一实验楼211室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助学工作小组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附件5.zip (0.0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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